【性 状】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粉末。
【使用范围】适用于海、淡水养殖池塘、水库、网箱(海参、鱼、虾等品种、鱼虾混养池塘);底播贝类(如蛏子等)的水体禁止使用;水位变化大的海边滩涂禁止使用。
【用法与用量】在红海菜、青苔、丝状藻、泥皮密集处,直接抛撒。 水深1米,每亩水面用330克,一袋可用3亩。
【包 装】1000g/袋。
【贮 藏】密封,置常温干燥处保存。
【有 效 期】二年
0756-7782806
135-7006-7802
1.颗粒剂型,方便泼洒,使用方便
2.颗粒产品抛撒后,长时间附着在青苔、浒苔、红海菜上,提高清理效果
3.适宜的颗粒大小,在青苔、浒苔、红海菜集中区多使用,提高使用效果
4.定点泼洒,使用安全,节约使用成本
1、缺氧水体禁用;阴雨天禁用;水产动物大量死亡时禁用
2、使用本品后及时增氧3 小时以上;使用后加强巡塘3小时以上;当晚注意有效增氧9小时以上;若浮头应采取立即大量换水,增氧等有效增氧措施
3、晴天或丝状藻类刚长出时用本品,效果最佳
4、青苔及丝状藻类等死后应及时捞出,网箱养殖及时除去附着的死亡青苔和藻类、并换水和增氧;使用本品后的藻类不得用于饲喂动物
5、水生动物育苗期和幼苗期以及虾即将大量脱壳时或集中脱壳时慎用
6、如藻类多,一次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/3;
7、池塘养殖水草时慎用;河蟹池塘需要种植水草、培植水草时禁用;本品使用过的水不要排入种草的水体
8、使用水体水质标准需符合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
→ 20年水产养殖病害药物经验,成功攻克许多水产品病害难题
→ 中国水产动保产业40年功勋企业,参与行业标准制定,深受市场信赖
→ 完备的各类型鱼药制剂GMP生产线,涵盖众多鱼药产品的批准文号
→ 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水产品病害研究人员组成研究中心,不断革新技术
→ 自主研发的10个新药产品标准上升为渔药国家标准产品,收录在农业部国家标准中。
→ 提出了10项行业诊断现场标准,有5项已经被教科书收录,产品市场口碑好。
→ 根据各地市场规模和地区范围,设立区域保护,提供价格指引,保护代理商利益
→ 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,保持品牌市场知名度,提高客户的利润
中国水产养殖及水质改良用药实力品牌Chinese aquaculture and water quality improvement medicine brand自主研发+专利技术+厂家直销+行业标准